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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第三期稚齡童軍木章訓練實施計畫

壹、目的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(一)加強稚齡童軍領導人員瞭解童子軍運動的原理和方法,透過野外活動和小隊團體生活體驗,研習團務行政及活動領導的方法。
(二)擴增稚齡童軍木章持有人之人力資源,促進童軍運動的發展。
(三)培育童軍教育專業領導人才,推廣童軍運動。
貳、指導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
主辦單位: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
承辦單位:高雄市童軍會
協辦單位: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 
高雄市民族國民小學
參、舉辦時間:96080305(第一階段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96081112(第二階段)
肆、舉辦地點:高雄市民族國民小學(高雄市三民區平等路197號,電話:07-3860526)
伍、參加資格:年滿二十歲,參加稚齡童軍或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滿()六個月以上,並辦妥三項登記之服務員。
陸、名額:40名,額滿為止。
柒、報名方式:
(一)      96年07月10日之前,將報名表連同稚齡童軍或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書影本(未附影本視同資格不符)及報名費,傳真或郵寄至高雄市童軍會(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);聯絡電話:07-8034473轉302;傳真電話07-8032059。
(二)完成報名後報到通知另行寄發。
捌、報名費:參加學員每人繳交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整(含膳食、簿本書籍、訓練器材、保險等)。
玖、組織及工作分配:
(一)主持人(團長)由中國童子國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任。
(二)訓練服務員(副團長)及其他工作人員,另行洽聘合格人員擔任。
拾、舉辦方式及設備:
(一)訓練時間五天三夜,採露營方式進行。
(二)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、個人裝備用品。
(三)營帳、炊事帳、小隊箱、炊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營本部提供。
拾壹、課程與考核:
(一)訓練內容:以研習童軍理論,探討領導方法為主。
(二)訓練方法:以講授、研討、示範為主,以習作、演示、生活考核評鑑為輔。其內容依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規定課程實施之。
(三)本訓練係童軍國際性之訓練,學員全程完成課程者獲頒中國童子軍總會國家研習營之結業證書。訓練期間凡因事、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,需擇期補訓未完成之課程,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證書。
拾貳、下列人員各工作時間給予公(差)假登記:
()參加學員: 9608030805(第一階段)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9608110812(第二階段)
()工作人員: 960802960805(第一階段)
960810960812(第二階段)
拾參、本計畫經報請高雄市童軍會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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