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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6年國民中小學主任儲訓
高雄市第43期童子軍46期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6年5月23日高市教二字第0960019937號函辦理。
目的:落實「品德教育」、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子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。
參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中國童子軍總會
(二)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
 (三) 承辦單位:高雄市童軍會
肆、舉辦日期:
(一)童子軍組:95年7月21日(星期六 )至95年7月24日(星期二)止。
(二)幼童軍組:95年7月21日(星期六 )至95年7月23日(星期一)止。
伍、舉辦地點:高雄市社教館青少年體育活動中心。
陸、參加對象:本市96年國民中、小學主任儲訓人員。
柒、名    額:童子軍組(國中)、幼童軍組(國小)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儲訓名冊辦理。
捌、經  費:
(一)參加人員應繳交費用;童子軍組新台幣貮仟元、幼童軍組新台幣壹仟捌佰元,及童子軍制服一套(童軍短袖上衣、短褲、童軍襪)新台幣柒佰玖拾元,合計童子軍組新台幣貳仟柒佰玖拾元,幼童軍組新台幣貳仟伍佰玖拾元,由服務單位補助。
(二)行政事務及訓練材料費用由主辦單位籌措。
玖、組織及工作分配:
(一)主持人(團長)由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遴聘三顆木章持有人擔任(義務職)。
(二)訓練服務員(副團長)及其他工作人員,另行洽聘(義務職)。
拾、舉辦方式及設備:
(一)訓練期間,童子軍組43夜,幼童軍組32夜,採露營方式進行。
(二)參加學員個人裝備用品(個人餐具、盥洗用具、換洗衣物、睡袋、個人藥品、筆、身份證、健保卡、拖鞋、手電筒、雨衣)。
(三)營帳、炊事帳、小隊箱、炊具及各項器材設備由承辦單位提供。
拾壹、課程與考核:
(一)訓練內容:以研習童軍理論,探討領導方法為主,並安排教育局積極推動的品德、探索、創造力等教育內容。
(二)訓練方法:以講授、研討、示範為主,以習作、演示、生活考核評鑑為輔。其內容依國家研習營規定之制式課程實施之。
(三)參加學員於訓練期間能熱心學習完成課程者,給予結業證書;訓練期間凡因事、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,保存受訓紀錄及保留結業證書。
拾貳、凡參加人員與工作人員,請原服務學校準予公假派代。
(一)參加學員:童子軍組96年7月21日至7月24日。 幼童軍組96年7月21日至7月23日。
(二)工作人員:童子軍組9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。幼童軍組96年7月20日至7月23日。
拾參、本計畫經高雄市童軍會報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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