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童軍會98年暑期中級訓練營實施辦法
一、依據:中國童子軍各級進程考驗晉級實施辦法。
二、目的:
(一)落實童子軍中級階段所應具備的知識與技能之學習。
(二)培養童軍榮譽觀念,落實徽章制度。
三、指導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、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。
四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童軍會。
五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立新興高中。
六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天翼童軍團、師大公領(訓)系南區系友聯誼會。
七、活動時間:中華民國98年7月3日至7月6日。(共計四天三夜)
八、活動地點:高雄市社教館-青少年體育文化活動中心。(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)
九、活動內容: 採野外露營方式進行中級童軍之訓練、考驗,其訓練、考驗標準請參照總會所頒布之童子軍、行義童子軍訓練進程之中級童子軍考驗標準(附件四)。
十、組織分工:名譽營主任:鄭理事長進丁 名譽副營主任: 謝館長三輝、張總幹事拉士
營主任:趙豐成 營副主任:朱學雄
教務組:董桂蘭、王怡芳(五福)、黃怡瑛(小港)、蔡宛樺(中山)、蔡靜雯(五福)
行政組:蔡進興(天翼)、尤詩涵、莊惠欣(天翼)、王怡文(天翼)、黃華麟
生輔組:唐佩鈺(小港)、何慧君、龔靖婷(瑞祥)、黃宛婕(獅甲)、陳家賢(正興)
蔡宜蒨(明華)、許立佳(福山)、施惠馨(正興)
事務組:吳佳芸、黃雅綉、鄭翔文、劉秉烜、李昶宏、李煜嬋
十一、活動對象:經初級考驗合格,自願接受中級訓練者。 十二、參加人數:32人,以報名先後次序為準,額滿截止。 十三、參加費用:新台幣1800元整。(含膳食費、交通、材料及保險等費用) 十四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8年6月16日止。 十五、報名地點:參加人員請於98年6月16日前,連同報名表(附件一)向新興高中學務處報名,並繳交參加費。(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18號)電話:(07)272-7127#22 十六、報到時地:98年7月3日上午8:00-8:20於社教館中庭報到。 十七、解散時地:98年7月6日中午12:00於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中庭解散。 十八、參加須知: (一)參加活動應特別注意身體狀況,凡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、氣喘者請註明於個人報名表備註欄,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,營本部不提供藥品。 (二)請著標準制服報到,並攜帶童子軍登記用手冊(考驗本) (三)活動時間如因故或氣候影響而變更時,將另行通知。 十九、攜帶物品:如報到通到單內容所示(附件二) 二十、行前作業: (一)露營心得報告五百字請先寫好,並請團長認可。 (二)觀察內容的第四、第五項請先查詢資料,並列表寫出。(附件四)(附件五) (三)資訊處理請事先完成,網路搜尋請列出網址。 二十一、工作人員請服務單位准予公(差)假,並請給與四天補休(課務自理),參加人員費用請所屬單位酌以補助。 二十二、本辦法經高雄市童軍會核可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