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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98年冬令童軍專科考驗營實施計畫

一、依據:中國童子軍各級進程考驗晉級實施辦法。
二、目的:
1.勵行童軍榮譽晉級制度,並加強童軍專科技能的訓練考驗。
2.培養童軍榮譽觀念,落實徽章制度。
三、指導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、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。
四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童軍會。
五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立新興高級中學。
六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天翼童軍團、師大公領(訓)系南區系友聯誼會。
七、報名資格:經中級考驗合格,並自願參加專科考驗之童子軍(含行義)
八、考驗項目:社區公民(1)、國家公民(2)、世界公民(3)、社區服務(4)、環境保護(5)、生態保育(6)、交通(8)、安全(10)、 公共衛生(12)、個人衛生(13)、露營(14)、旅行(15)、烹飪(16)、
急救(17)、斥堠工程(18)、星象(19)、測量(22)、訊號(23)、電腦維修(25)、
地球科學(26)、傢俱維修(27)、球類(30)、體適能(31)、越野(33)、
自行車(35)、溜冰(36)、舞蹈(42)、紙藝(45)、電腦繪圖(53)、網頁設計(54)、
昆蟲(65) 、電工(82)等卅一種。
每人最多報考十科專科;凡報考露營、急救、傢俱維修者,最多報考六科
九、參加人數:24人,以報名先後次序為準,額滿截止。
十、參加費用:每人繳新台幣1400元整(含伙食費、保險費、訓練材料費等)。
十一、報名時間/地點:請於98年1月13日前,連同報名表(附件二)向新興高中學務處報名,繳費。地  址: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18號,電話:(07)272-7127#22,傳真:(07)251-3956
十二、報到時地:98年2月1日08:00-08:20前於高雄市社會教育館中庭報到。
十三、 解散時地:98年2月3日12:00於高雄市社會教育館中庭解散。
十四、 參加須知:參加活動應特別注意身體狀況,凡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、氣喘者(註明於個人報名表備註欄),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,營本部不提供藥品。
十五、 請著標準制服報到,並攜帶(行義)童軍登記手冊,以備考驗核章,若未準備將請當場購買。
十六、 活動時間如因故或氣候影響而變更時,將另行通知。
十七、 攜帶物品:如報到通到單內容(附件三)。
十八、 行前作業:請自行依據報考的專科項目提出,並於報到時繳交。
十九、 工作人員請服務單位准予公(差)假,並給與補休3天(課務自理),參加人員費用請所屬單位酌以補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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