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童軍會97年暑期中級訓練營實施辦法
一、依據:中國童子軍各級進程考驗晉級實施辦法。
二、目的:
(一)落實童子軍中級階段所應具備的知識與技能之學習。
(二)培養童軍榮譽觀念,落實徽章制度。
三、指導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、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。
四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童軍會。
五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立新興高中。
六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天翼童軍團、師大公領(訓)系南區系友聯誼會。
七、活動時間:
八、活動地點:高雄市社教館-青少年體育文化活動中心。(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)
九、活動內容: 採野外露營方式進行中級童軍之訓練、考驗,其訓練、考驗標準請參照總會所頒布之童子軍、行義童子軍訓練進程之中級童子軍考驗標準(附件四)。
十、組織分工:名譽營主任:鄭理事長進丁 名譽副營主任: 謝館長三輝、張總幹事拉士
營主任:趙豐成 營副主任:黃榮豐
教務組:董桂蘭、王怡芳、黃怡瑛、蔡宛樺、蔡靜雯
行政組:蔡進興、尤詩涵、莊惠欣
生輔組:唐佩鈺、
事務組:陳雅伶、林育信、郭育宏、黃雅琇
十一、活動對象:經初級考驗合格,自願接受中級訓練者。
十二、參加人數:64人,以報名先後次序為準,額滿截止。
十三、參加費用:新台幣1800元整。(含膳食費、交通、材料及保險等費用)
十四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
十五、報名地點:參加人員請於97年6月13日前,連同報名表(附件一)向新興高中學務處報名,並繳交參加費。(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18號)電話:(07)272-7127#22
十六、報到時地:
十七、解散時地:
十八、參加須知:
(一)參加活動應特別注意身體狀況,凡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、氣喘者請註明於個人報名表備註欄,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,營本部不提供藥品。
(二)請著標準制服報到,並攜帶童子軍登記用手冊(考驗本)
(三)活動時間如因故或氣候影響而變更時,將另行通知。
十九、攜帶物品:如報到通到單內容所示(附件二)
二十、行前作業:
(一)露營心得報告五百字請先寫好,並請團長認可。
(二)觀察內容的第四、第五項請先查詢資料,並列表寫出。(附件四)(附件五)
(三)資訊處理請事先完成,網路搜尋請列出網址。
二十一、工作人員請服務單位准予公(差)假,並請給與四天補休(課務自理),參加人員費用請所屬單位酌以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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